3月19日下午,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合作交流活动。文法学院院长李国新一行四人出席活动。活动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范正韬主持。

活动伊始,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绪伟和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国新分别致辞。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未来合作相关文件。郑晨蓉老师作题为“单位犯罪认定标准——以某环境污染案件为例”的专题培训。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本次活动。各县(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各分会场参加本次活动。
此次合作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与普洱市检察机关在法治人才培养、生态法治研究、实务交流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为服务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注入了新动能。(来源:文法学院/文/图:刘砾/初审:张凡/复审:冷瑾/终审:柏顺文/责任编辑: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