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南林业大学2020年科研助理选聘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8-11 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文件精神及《西南林业大学进一步加强特殊时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计划开展2020年科研助理选聘工作。

一、科研助理岗位职责

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二、选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为本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2020届硕士毕业生。

(二)符合学校编制外人员招聘的有关条件。

(三)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见《选聘2020年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每月的薪酬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科研经费预算等进行确定,学校每月为每名科研助理承担1000元的薪酬,并按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类保险,其余部分由用人部门(学院、科研机构、课题组)承担。

四、用工性质

科研助理为编外用工人员,聘期为一年以内。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填写《西南林业大学2020年选聘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某单位某项目负责人科研助理”。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及时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材料,确定具体考核时间并及时通知参加考核人员。

2.考核方式及内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综合考量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知识储备、工作态度、综合能力等内容。

3.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拟聘用人员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考核完成时限:相关考核工作需于8月17日前完成。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聘用

1.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填写《西南林业大学2020年科研助理聘用审批表》(附件3)及《2020年科研助理选聘人员汇总表》(附件4)后报学校科学技术处进行初审。

2.科学技术处将初审通过的人员材料交由人事处审核后,由人事处报学校研究同意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3.人事处统一组织签订及办理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入校工作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选聘事宜由科学技术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科研助理的管理工作按照《西南林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及《西南林业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执行。

附件1:选聘2020年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相关要求一览表

附件2:西南林业大学2020年选聘科研助理报名表

附件3:西南林业大学2020年科研助理聘用审批表

附件4:2020年科研助理选聘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人事处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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