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15
点击量:
教便函 [2015] 9号
各教学院(部):
为了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全面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教学及科研水平,经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始启动第八期青年教师培养工程,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培养必须留下培养痕迹,在期满验收时导师需上交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工作手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九期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即将启动,请各教学院(部)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尚未参加青年教师培养工程的教师参加第八期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范围参见《西南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修订)》(西南林〔2014〕136号),并填写《西南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培养计划表》,培养期限为1~2年;
2、请各教学院(系、部)根据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培养计划内容,组织考评小组对第七期青年教师培养工程未验收的老师,进行学期检查,并填写《学期检查表》和《学期检查汇总表》;对部分达到培养中期或期满的青年教师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自评考核),并填写《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汇总表》,学期检查、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由学院(部)自存,以备期满验收时用。青年教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将于每学年的五月份组织一次期满考核,期满考核相关要求见附件,西南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工作手册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由指导教师填写,期满考核时一并上交。
3、导师应具备的条件和导师职责请查看《西南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修订)》(西南林〔2014〕136号)。各学院(部)按所报名的人数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领取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导师工作手册。
4、培养计划表及汇总表纸质版请于2015年09月25日(第三周周五)下午5点以前交教务处教室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109)备案,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673613622@qq.com。
附件1:青年教师培养工程相关表格
附件2:西南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程期满考核指标体系说明
附件3:西南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工作手册
相关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c.swfu.edu.cn:8080/Subject/JSFZ/Index.ht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人事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