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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教师、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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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便函〔2016〕4号

各教学院(部)、教学管理单位:

根据《西南林业大学优秀教师、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西南林教〔2012〕3号)的相关规定,为充分肯定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业绩,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我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的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西南林业大学优秀教师、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西南林教〔2012〕3号)的相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与推荐工作,并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核,确保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符合要求。

各教学院(部)优秀教师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不超过1人;教学管理部门推荐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不超过2人;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由各教学院(部)、教学管理部门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附件中附表格式认真填写推荐材料,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与纸质均需提交)汇总上报教务处。过时按放弃处理。

联系人:王俊峰、孙仕仙;地址:行政楼109;电话:63863019;Email:37168906@qq.com。

附表1:西南林业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表

附表2:西南林业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申请表

附表3:西南林业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附表4:汇总表

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