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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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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相关单位、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的通知》(云教函〔2017〕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参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培训(4月5日—4月21日)

1.参赛团队填写《西南林业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申报表与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2.同时,参赛团队必须在官方指定通道进行网络报名。从即日起,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待进一步通知。

3.各学院、单位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一对一”赛前指导工作。

(二)院级初赛(4月22日—5月7日)

1.各学院制定院级初赛方案,并将比赛方案和比赛时间于4月21日前报送校赛组委会办公室。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于5月5日前完成院级初赛。

3.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另行通知)于5月7日前将入围校级决赛推荐名单报送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名额另行通知)

(三)校级决赛(5月8日—5月30日)

学校竞赛专家组对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进入校级现场决赛。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展示陈述(8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等两个环节,校赛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决出一、二、三等奖。

(四)备战省赛(6月)

1.校赛组委会根据我校参加省赛的分配名额,综合校赛情况,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2.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学院和部门,对入围省赛的候选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赛。

六、项目材料准备

1.报名材料:已完成网上报名,且齐全、符合要求的网上报名信息材料。并提交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1、2)。

2.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格式可参考附件3,非指定格式)。

3.电子材料: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4.答辩材料:准备现场展示和答辩8分钟多媒体或汇报材料。

七、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团队参赛。希望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通过参与比赛将所学所知在更广阔的社会层面上投放。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请各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大赛,并指定2名工作人员(教师)加入校级竞赛QQ群(群号:324151195,名称:西林“互联网+”竞赛群),以便及时获取竞赛相关信息。联系人:王俊峰;电话:63863019。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南林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2.西南林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3.项目计划书参考提纲及撰写注意事项(参考)

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的通知

5.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大赛组委会

(教务处代章)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