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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考申请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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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对缓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如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课程考核的,可申请缓考。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西南林业大学缓考申请表”,在相应栏目填写、签字盖章后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2、教学秘书拿到学生的缓考申请后,在正方中进行操作,操作流程为:

成绩管理→学生免缓缺处理→学生免缓缺处理→输入学年、学期,学号→查询→在备注一栏,选“缓考”→右下角,点“保存修改”。

3、学生缓考申请表请留存学院备查。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在课程开考前,将填写好的缓考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2、只有必修课才能缓考,选修课和实习、实践、实验课程不能缓考。

3、只能缓考当前学期的课程。

4、学生成功申请缓考之后,在下学期开学的第零周参加考试,如因各种原因第零周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林业大学缓考申请表

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