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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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校办《关于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课程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4月5日至7日放假3天期间的课程暂停,4月8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四)的课程。放假耽误的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定上课时间后自行补上,并报各学院备案以便期末核算教学工作量。
请各学院通知到本单位师生,确保教学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