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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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根据我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第10周为期中考试时间,为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2018年5月12-13日
考试时段 :上午9-11点; 下午3-5点
上机考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12点(工作人员提前20分钟到岗)
二、校巡考组
巡考时间:2018年5月12日
组长:赵龙庆
成员: 王俊峰 宋维峰 李勤文 刘芝芹 韩 洁 黄建玉 张德国
第一教学楼: 李勤文 韩 洁
第二教学楼: 宋维峰 刘芝芹 张德国
第三教学楼 黄建玉 王俊峰 敖新宇
巡考时间:2018年5月13日
组长:王俊峰
成员:宋维峰 李勤文 刘芝芹 韩 洁 黄建玉 张德国
第一教学楼:李勤文 韩 洁
第二教学楼:宋维峰 刘芝芹 张德国
第三教学楼:黄建玉 王俊峰 敖新宇
三、校考务人员
第一教学楼:
考务办:216室
考务人员: 柯 斌(负责人)
芦俊佳 徐建伟 张丽娟 徐富强
12日上午电教楼机房(D214 D215 D216 D312): 芦俊佳
12日上午:柯 斌 徐建伟
12日下午:柯 斌 徐建伟
13日上午:徐富强 张丽娟
负责院系:数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地理学院、园林学院
第二教学楼:
考务办:103室
考务人员: 胡朝年(负责人)
邵 瑜 朱勇睿 芦炜丽
12日上午: 胡朝年 邵 瑜
12日下午: 胡朝年 邵 瑜
13日上午: 朱勇睿 芦炜丽
13日下午: 朱勇睿 芦炜丽
负责院系: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林学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学院、湿地学院、生态与水土保持学院
第三教学楼:
考务办:113室
考务人员:李雪梅(负责人)吕秀芬 王 平 段 旭 唐丽琼 王大伟
林启招
12上午经管楼二楼机房:段 旭 唐丽琼
12日上午: 李雪梅 吕秀芬 王大伟
12日下午: 李雪梅 吕秀芬 王大伟
13日上午: 林启招 王 平
13日下午 : 林启招 王 平
负责院系:汽车与交通学院、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会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消防学院、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
四、学院考务办
院部名称 | 院部考务办 |
数理学院 | 第一教学楼235 |
化学工程学院 | 第一教学楼216 |
体育学院 | 第一教学楼301 |
材料学院 | 第一教学楼333 |
生态旅游学院 | 第一教学楼309 |
地理学院 | 第一教学楼413 |
园林学院 | 第一教学楼515 |
林学院 | 第二教学楼203 |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 第二教学楼203 |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学院 | 第二教学楼203 |
生态与水土保持学院 | 第二教学楼103 |
湿地学院 | 第二教学楼103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第三教学楼103 |
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 | 第三教学楼103 |
外国语学院 | 第三教学楼209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 第三教学楼302 |
生命科学学院 | 第三教学楼401 |
会计学院 | 第三教学楼414 |
土木工程学院 | 第三教学楼508 |
消防学院 | 第三教学楼508 |
设计学院 | 第三教学楼4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第三教学楼108 |
经济管理学 | 第三教学楼108 |
文法学院 | 第三教学楼108 |
五、各院部考试组织安排及要求
1、各院部根据学校的考试日程,考前两周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本院部开出的课程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及监考教师,凡属本院部在职教师无特殊情况的均可以安排监考。在完成监考安排后,通知学生在校园网上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书面申请缓考手续,未经批准缓考而未参加考试者按缺考论处。
2、成立院部巡考工作小组,配备2名及以上考务人员,认真做好考试有关准备工作(如试卷装订工具,各项记录表格)。
3、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并注意以下几点:
(1)监考教师要认真贴好桌贴,主考教师要及时解答考场中试卷出现的问题。
(2)监考教师要提示学生清理座位物品,考试时不允许考生以任何理由将手机、纸张等带入座位,凡携带手机了的必须关机后放在物品摆放处。
(3)监考教师在每科开考前,要逐个核对每个学生的身份信息,严防考生冒名顶替。
(4)监考教师要把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以及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等警示语写在黑板上。
(5)监考教师必须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6)监考老师务必按照《西南林业大学期末(中)考试操作规程》进行监考。
4、各院部对学生进行考前思想动员和教育,把违纪作弊的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2位以上监考老师的签字,并及时上报考试科。
5、各院部考务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到校考务办领取试卷,并及时分发给监考教师。每场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并装订,按要求把专业课的试卷交给主考,公共课的试卷交给校考务办统一发放。
六、教务处外派巡考人员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考试规定积极协助各院部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2、考务人员工作地点为三个考点的考务办,考务人员要配合各院部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3、开考前40分钟到教务处校考务办报到,做好试卷分发等准备工作。
4、当场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要及时将巡考记录表、备用卷交等回校考务办公室。这次考试课程较分散,请各考务办按时收回各考试段的试卷。
5、在没有巡考任务时,由组长统一安排做好其他考务工作。
七、学生违纪处理:何妮娇
八、考试调度人员 : 马 泽 程丽波 李 禾
教务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