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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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局[2019]1号)文件,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现需核准和补录学校所有在校、在籍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下载并务必转发通知到各个班级,让学生填写《附件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填写要求可参照《附件3: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到邮箱34514838@qq.com,纸质版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到行政楼112学籍科。由于该信息涉及到父母及家庭扣税等切身利益,故请学生务必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联系人及电话:卢炜丽 63862328
附件1:(20190107)教学司函[2019]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