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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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期完成,学校决定对已到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范围
1.2016、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2.2018年立项的且项目负责人为2019届毕业生的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3.尚未到期但已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亦可申请参加结题验收。
4.2018年立项的项目,须参加中期检查。申请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期检查。
5.具体项目信息参见西南林业大学2016-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结题验收
1.西南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电子及纸质版一式2份。结题验收以审阅材料的形式进行,验收标准参照《西南林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执行(附件2)。
WORD电子版材料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进行命名,提交到指定地址http://rqstohh3anistj0a.mikecrm.com/0SuQyVR
2.项目成果作品、产品实物、证书、论文复印件等,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供。
(二)中期检查
西南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电子及纸质版一式2份。
WORD电子版材料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进行命名,提交到指定地址http://rqstohh3anistj0a.mikecrm.com/0SuQyVR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或中期检查报告报送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与申报学校往期项目结题率密切相关,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验收结题准备,同时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经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项目负责人已毕业或为2019届毕业生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将视为自行中止,该项目予以撤销。
3.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超过2项者(含2项),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再指导新的项目。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积极引导优秀项目进行成果的转化应用。
5.同时获批为省级、国家级的项目,按国家级项目进行验收。
6.结项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验收结果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7.2016、2017、2018年大创项目负责人加qq群:910711497。后续有重要事项都通过群通知。
联系人:周海晏,地址:行政楼606,邮箱:14961128@qq.com,电话:63863085。
特此通知。
附件:1. 西南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2. 西南林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4. 西南林业大学2016-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