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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与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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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完成,我校共有52个项目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在省级项目中有17个项目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与省级项目申报书内容相同),立项名单见附件1。所有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级部门不拨款,全部经费由西南林业大学自筹,目前专项经费已经划拨。

1.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经费支持标准如下:

(1)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即重点项目)按照1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按照1.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2)省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均按照0.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同时获批国家级项目的省级项目,按国家级项目予以资助,不再重复资助。

2. 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

(1)该项目经费不能借款,只能凭发票报销。项目负责人须在资助标准范围内使用经费,学生报账时需要有指导教师的签字认可。项目经费在验收前可以使用50%经费,通过验收后报销剩余50%经费。

(2)报销费用时,应先在教务处实验与实习基地管理科登记备案,由教务处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相关业务。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结题验收,又无后续跟进措施的项目,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收回资助经费。

3. 因项目等级和学校资助力度不同,2018年立项的项目在结题验收时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按不同的标准执行,结题验收要求见附件中的附件2。质量工程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中的附件3。

附件

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