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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01学期第10周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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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生处、人事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评估办):

根据我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第10周周末为期中考试时间,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0-11日。

考试时段:上午9-11点;下午3-5点。

(上机考试时间:11月10日上午8-12点,下午1-6点。)

二、校巡考组

校巡考组由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评估办)等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赵龙庆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检查督促考风考纪、监考教师纪律、考务人员工作纪律等。

(一)巡考时间:2018年11月10日

1.第一教学楼(含信息楼):杨思林 李勤文

2.第二教学楼:宋维峰 曾 睿

3.第三教学楼(含经管楼):王俊峰 敖新宇

(二)巡考时间:2018年11月11日

1.第一教学楼:费建国 熊春梅

2.第二教学楼:刘芝芹 张德国

3.第三教学楼:韩 洁 何远玮

三、校考务人员安排

(一)11月10日上午

1.第一教学楼:柯 斌

2.第二教学楼:张丽娟 芦俊佳

3.第三教学楼:李雪梅

4.信息楼:王振兴

5.经管楼:程丽波 段 旭

(二)11月10日下午

1.第二教学楼:徐富强 徐建伟

2.第三教学楼:林启招 王 平

3.信息楼:侯艳艳

4.经管楼:李 禾 吕秀芬

(三)11月11日上午

1.第一教学楼:朱勇睿

2.第二教学楼:胡朝年 邵 瑜

3.第三教学楼:杨 萍

(四)11月11日下午

1.第二教学楼:卢炜丽 陈乔稳

2.第三教学楼:唐丽琼

四、学院考务办

序号

学院名称

考务办地点

1

数理学院

第一教学楼235

2

化学工程学院

第一教学楼216

3

体育学院

第一教学楼301

4

材料学院

第一教学楼333

5

生态旅游学院

第一教学楼309

6

地理学院

第一教学楼413

7

园林学院

第一教学楼515

8

林学院

第二教学楼203

9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第二教学楼203

10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学院

第二教学楼203

11

生态与水土保持学院

第二教学楼103

12

湿地学院

第二教学楼103

13

汽车与交通学院

第三教学楼103

14

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

第三教学楼103

15

外国语学院

第三教学楼209

16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第三教学楼302

17

生命科学学院

第三教学楼401

18

会计学院

第三教学楼414

19

土木工程学院

第三教学楼508

20

消防学院

第三教学楼508

21

设计学院

第三教学楼414

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三教学楼108

23

经济管理学

第三教学楼108

24

文法学院

第三教学楼108

五、考试组织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安排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考试日程,考前两周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本学院开出的课程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及监考教师,凡属本学院在职教师无特殊情况的均可以安排监考。在完成监考安排后,通知学生在校园网上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书面申请缓考手续,未经批准缓考而未参加考试者按缺考论处。

(二)学院考务工作

成立学院巡考工作小组,配备2名及以上考务人员,认真做好考试有关准备工作(如试卷装订工具,各项记录表格)。

各学院考务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到校考务办领取试卷,并及时分发给监考教师。每场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并装订,按要求把专业课的试卷交给主考,公共课的试卷交给校考务办统一发放。

(三)召开考务会

各学院考前必须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11月8日前将本学院考务会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并强调以下几点:

1. 监考教师要认真贴好桌贴,主考教师要及时解答考场中试卷出现的问题。

2. 监考教师要提示学生清理座位物品,考试时不允许考生以任何理由将手机、纸张等带入座位,凡携带手机的必须关机后放在物品摆放处。

3. 监考教师在每科开考前,要逐个核对每个学生的身份信息,严防考生冒名顶替。

4. 监考教师要把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以及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等警示语写在黑板上。

5. 监考教师必须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6. 监考老师务必按照《西南林业大学期末(中)考试操作规程》进行监考。

(四)考风考纪

各学院考前召开主题班会,加强考风建设,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和教育,把违纪作弊的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2位以上监考老师的签字,并及时上报教务处考试科。

六、教务处外派巡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按照有关考试规定积极协助各学院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考务人员工作地点为三个考点的考务办,考务人员要配合各学院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三)开考前40分钟到教务处校考务办报到,做好试卷分发等准备工作。

(四)当场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要及时将巡考记录表、备用卷交等回校考务办公室。本次考试课程较分散,请各考务办按时收回各考试段的试卷。

(五)在没有巡考任务时,由组长统一安排做好其他考务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学生违纪由学生处及时处理,联系人:王光铭(联系电话15559855658)。

(二)本次考试总协调由王俊峰、马泽、程丽波、李禾负责。联系电话:63863015,地址:行政楼112。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